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; b 紫杉醇剂量(mg/m2)/输注时间(小时); c环磷酰胺(C)或顺铂(c)剂量为 mg/m2; d Fish 精确检验 P<0.05; e协作组研究中 < 130000/mm3; f协作组研究中 < 12 g/dL; g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; h在 GOG-111 研究中,神经毒性归入在外周神经疾病中,而在协作组研究中,神经毒性归入在运动神经或感觉神经症状中; +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 III 级毒性; NC 没有收录。
二线卵巢癌治疗:对于卵巢癌紫杉醇单药二线治疗的 III 期研究中的 403 名患者,下表列出了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。
表 4. 卵巢癌二线治疗 III 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
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; b 紫杉醇剂量(mg/m2)/输注时间(小时);c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; +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 III 级毒性。
骨髓抑制与剂量和给药时间相关,其中给药时间影响更突出。罕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发生(HSRs),只出现在 1%的患者及 0.2%的总疗程中。严重的过敏反应与剂量和给药时间没有明显的相关性。外周神经疾病与剂量密切相关,但与给药时间无关。 乳腺癌辅助治疗:对于乳腺癌辅助治疗的 III 期临床研究,下表列出了 3121 名患者(总人群)重要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情况,他们用药的安全性与一组 325 名患者(早期人群)一同被评估。在研究方案中,此组患者比其他患者监测更严密。
表 5. 乳腺癌辅助治疗 III 期临床研究中严重b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a
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; b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 III 级毒性; c 患者接受的 AC 方案中,环磷酰胺剂 600 mg/m2,阿霉素为 60 mg/m275 mg/m2、或者 90 mg/m2(预防性用 G—CSF 支持和环丙沙星),每 3 周 1 次进行 4 个疗程; d 4 个疗程 AC 以后序贯 4 个疗程紫杉醇, 175 mg/m2, 3 小时静脉输注,每 3 周重复; e 本研究中未报道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; f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。
安全性资料来自于不同的入选人群,因此可能低估了总人群不良事件的实际发生率。然而由于安全性资料是从不同方案统一收集的,因此 AC 方案治疗后序贯紫杉醇治疗的安全性可以与 AC 方案单独治疗进行比较。与 A 方案单独治疗相比, AC 方案治疗后序贯紫杉醇治疗的患者发生更多的 III/IV 级感觉神经毒性、III/IV 级肌痛/关节痛、III/IV 级神经痛(5% vs 1%),III/IV 级流感样症状(5% vs 3%), III/IV 级高血糖症(3% vs 1%)。在附加的 4 个疗程紫杉醇治疗中,两例由于治疗而死亡(0.1%),在紫杉醇治疗中, 15% 的患者发生 IV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, 15% 的患者发生 II/III 级的感觉神经毒性, 23% 的患者发生 II/III 级的肌痛, 46% 的患者发生脱发。 与高剂量的阿霉素联合使用时,严重的血液毒性、感染、粘膜炎、心血管事件等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会增高。 初始化疗失败的乳腺癌:对于在乳腺癌 III 期临床研究中接受紫杉醇单药治疗的 458 名患者而言,下表列出了治疗组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(每组均以 3 小时持续输注)。
表 6. 初始化疗或者辅助化疗 6 个月内失败的乳腺癌 III 期临床研究中重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a
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; b 紫杉醇剂量(mg/m2)/输注时间(小时); c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; +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 III 级毒性。
a 根据最差疗程分析; b 紫杉醇剂量(mg/m2)/输注时间(小时);顺铂剂量 mg/m2; c 紫杉醇剂量(mg/m2)/输注时间(小时),G-CSF 支持治疗;顺铂剂量 mg/m2; d 足叶乙甙(VP)剂量 mg/m2,在第 1、2、3 天静脉给入;顺铂剂量 mg/m2; e P<0.05; f 所有患者事先预防服药; + 严重事件定义为至少 III 级毒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