罕见有严重的和/或速发型超敏反应的报告,例如过敏和血清病,以及其他超敏反应的表现,包括荨麻疹、软组织水肿和呼吸困难。其中一些反应既出现在单用 A 型肉毒毒素之后,也出现在 A 型肉毒毒素与其他有类似反应的产品并用之后。报告的一例死亡病例发生在用 5 mL 1% 利多卡因稀释的 A 型肉毒毒素注射后。尚不能确定到底是 A 型肉毒毒素,还是利多卡因,或者 A 型肉毒毒素与利多卡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
注射 A 型肉毒毒素后,有心血管系统的不良事件,如心律失常、心肌梗死以及一些可能致命的不良事件的罕见报告。有些发生这些不良事件的患者本身已具有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。
注射 A 型肉毒毒素后,有新发癫痫和癫痫再发的病例报告,特别是在曾有过诱发经历的病人中。
有一例周围神经病变的报告,一位男性老年患者因颈肩部痉挛和严重的疼痛在 11 周的时间内接受了 4 组 A 型肉毒毒素的注射,总用量为 1800U。
注射 A 型肉毒毒素治疗眼睑痉挛后,非常罕见有闭角型青光眼的报告。
A 型肉毒毒素上市后报告的其他不良事件还有:腹部疼痛、腹泻、呕吐、发热、食欲减退、视物模糊、视觉障碍、听觉迟钝、耳鸣、眩晕、面瘫、臂神经丛病变、神经根疾病、晕厥、感觉减退、不适、肌肉痛、严重衰弱、感觉异常、多形性红斑、瘙痒、银屑病样皮炎、多汗症和毛发脱落,包括睫毛脱落。
禁忌
1. 已知对 A 型肉毒毒素及配方中任一成分过敏者;2. 过敏性体质者;3. 推荐注射部位感染者;4. 神经肌肉疾病,如重症肌无力,Lambert-Eaton 综合征,运动神经病,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患者;5. 孕妇和妊娠期、哺乳期妇女。
A 型肉毒毒素通过与运动神经末梢上的受体位点结合,进入神经末梢,抑制乙酰胆碱(ACh)释放的方式来阻断神经肌肉的传导。这种抑制发生于神经毒素裂解突触相关膜蛋白 25(SNAP-25)时,SNAP-25 是一种突触前蛋白,它与位于神经末梢内小囊泡成功对接并释放乙酰胆碱(ACh)。A 型肉毒毒素以治疗剂量肌肉注射,可引起肌肉发生局部化学性去神经支配,,从而降低局部肌肉活动性。另外,肌肉也可能发生萎缩,可能发生轴突”芽生”,或者出现接头外乙酰胆碱受体。有证据显示,可能发生肌肉恢复神经支配,因此 A 型肉毒毒素引起的肌肉去神经化支配可缓慢恢复。
药代动力学
活性物质的一般特点:
组织分布临床试验表明:鼠腓肠肌注射125I 标记的 A 型神经毒素复合物后,在肌肉中很少弥散,随后快速系统代谢并随尿排出。肌肉中放射性标记物的半衰期约为 10 小时。放射性物质在注射部位主要以大分子形式存在,即便少量进入系统循环的放射性物质也是 TCA-可沉淀的,提示腓肠肌注射放射性 I 标记的 A 型神经毒素复合物后,毒素全身暴露量极低。注射后 24 小时内,60% 的放射性物质随尿液排出,毒素可能由蛋白酶分解,然后分子成份则通过正常代谢途径循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