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用于接收非选择性单胺氧化酶(MAO)抑制剂治疗的患者,因存在高血压危象的风险(见【注意事项】)。但选择性单胺氧化酶 B 抑制剂(如司来吉兰和雷沙吉兰)和选择性单胺氧化酶 A 抑制剂(如吗氢贝胺)则不在禁止合用之列。合用单胺氧化酶 A 与单胺氧化酶 B 抑制剂相当于非选择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,因而不应与本品联合应用(见【药物相互作用】)。本品禁用于以下疾病的失代偿期:内分泌疾病、肾功能损害(不宁腿综合症透析患者除外)、肝功能损害或心脏疾病。禁用于精神类疾病、闭角型青光眼的患者。(注:本品尚末在中国批准不宁腿综合症的适应症)。